國家地表水環境監測網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2008-01-30 14:25:34
各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的組成:
2003年國家環保總局下發了《關于新建和調整重點流域環境監測網的通知》(環發[2003]46號),新建和重新調整了國家環境監測網。文件確定了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遼河、松花江、太湖、巢湖和滇池十大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各網絡組長單位如下:
長江、黃河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淮河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海河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河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珠江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遼河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遼寧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松花江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黑龍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太湖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巢湖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安徽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滇池流域國家環境監測網組長單位為云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流域環境監測網概況:
常規監測主要以流域為單元,優化斷面為基礎。采用手工采樣、實驗室分析的方式。
目前環保部在全國重點水域共布設759個國控斷面(其中含國界斷面26個,省界斷面145個,入海口斷面30個),監控318條河流,26個湖(庫),共262個環境監測站承擔國控網點的監測任務。
其中:長江流域,105個;黃河流域,44個;珠江流域,33個;松花江流域,42個;淮河流域,86個;海河流域,70個;遼河流域,38個;太湖流域,111個;滇池流域,19個;巢湖流域,24個;另外還在26個國控重點湖庫上設置斷面110個,浙閩片、西南和內陸諸河共77個。
流域環境監測情況
2003年以前,按水期進行監測,每年進行枯、平、豐3個水期共6次監測。自2003年開始,每月開展監測。監測時間為每月的1~10日。
每月河流的監測項目為:水溫、pH、電導率、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鉛等11項,部分省界斷面還進行流量監測,以計算污染物通量。湖庫的監測項目在河流監測項目的基礎上,增加總磷、總氮、葉綠素a、透明度、水位等5項。
每個水期河流和湖泊的監測項目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1規定的24個項目進行。
地表水常規監測的監測斷面布設、樣品采集方法、保存和運輸、監測等均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91-2002)進行,分析方法均采用國家標準方法。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按照《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二版)的要求執行。
每月編制《地表水水質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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