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行監測網絡
2025-09-09 10:24:00
污染源自行監測網絡是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基礎性工程。該網絡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覆蓋工業污染源、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設施等重點領域,累計納入超 37 萬家排污單位,實現對生態環境重點監管對象的有效覆蓋。
自行監測已形成“手工 + 自動監測”完善的技術體系。手工監測由監測人員依據國家環境監測標準規范開展現場采樣與實驗室分析并出具監測報告;自動監測通過排污單位在排放口安裝的設備,24 小時不間斷實時監測,并借助物聯網技術將數據同步傳輸至生態環境監測平臺,實現動態化、可視化監控。
自行監測項目緊密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核心指標,涵蓋廢水、廢氣、土壤等多要素,監測因子達數百項。廢水監測聚焦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等指標,廢氣監測著重關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全方位反映排放特征。自行監測已形成“手工 + 自動監測”完善的技術體系。手工監測由監測人員依據國家環境監測標準規范開展現場采樣與實驗室分析并出具監測報告;自動監測通過排污單位在排放口安裝的設備,24 小時不間斷實時監測,并借助物聯網技術將數據同步傳輸至生態環境監測平臺,實現動態化、可視化監控。
自行監測項目緊密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核心指標,涵蓋廢水、廢氣、土壤等多要素,監測因子達數百項。廢水監測聚焦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等指標,廢氣監測著重關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全方位反映排放特征。
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政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公眾監督的污染源監測管理框架(圖1),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從法律層面確立了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了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為主線、政府監督監測為抓手,鼓勵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污染源監測管理模式。排污單位開展自行監測,按要求向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眾進行公開,同時接受生態環境管理部門的監管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向社會公眾公布相關信息的同時受理社會公眾有關情況的舉報。

圖1 污染源監測管理框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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